关于加强对我市非标电动车销售管理的建议
日期:2015-07-01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据岐山县政协反映,近年来,我市非标准电动车的保有量正处迅速增长期,管理难点已日渐突出,呈现“四多现象”,表现在骑电动车的人多,超标车的种类多,交通事故多,治安问题多。据了解,不少商店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摩托化”,其速度远远超标,安全性能下降,危险系数提高。由于销售源头管理不到位,致使大量非标电动车被不知情的群众购买使用。这些非标车的无序行驶,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交通事故频繁,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由公安、工商、质检等多部门联合,在全市城区对销售非标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查封、处罚一批销售非标电动车商店,并在全市对非标电动车危害性进行大力宣传,净化电动车销售市场。二是建议工商部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车型的商家,应依法没收非法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要加大对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超标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参照机动车的标准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