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非遗”保护高地 提升县域软实力
日期:2011-07-25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关于切实推进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建议                                                          县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最近,县政协专题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综述如下,供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非遗”保护成绩斐然  从我县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开展保护工作情况来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灿若群星。我县自古人文荟萃,地灵人杰。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特色鲜明的民间文化艺术及手工技艺,使我县成为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集聚区。境内皮影、剪纸异彩纷呈,社火、锣鼓历久弥新,面皮、臊子面闻名遐迩。截止现在,我县登记在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达13类119项,搜集民间工艺品600多件,拍摄照片2000多张,录制音像资料40余盘,制作专题片28部,登记各类民间文艺社团98个、各类民间艺人1200余人。  二是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我县2005年开始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把非遗普查保护工作纳入建设文化旅游强县的总体规划,相继下发了《岐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岐山县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规划纲要》等文件。县文化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健全队伍、全面普查,使我县非遗名录体系初步形成,岐山臊子面、岐山转鼓、岐山空心挂面、岐山擀面皮、岐山农家醋、岐山皮影6个项目已被列入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王致华、李慧芳分别被省上命名为岐山转鼓和岐山臊子面代表性传承人;岐山曲子等12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遗代表作名录,王云飞等7个传承人被列入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大类25项被列入首批县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徐引娣等21人被列入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个文化馆建起了非遗陈列室,建立了市上命名的岐山转鼓传习所。2009年,我县被省上评为非遗普查保护工作先进县。  三是开发利用势头强劲。我县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的作用,不定期的开展非遗展示活动。索王锣鼓和陵头锣鼓多次参加县内外重大活动和省内外的多项交流演出,甚至敲出了国门,走向世界。岐山皮影、剪纸、名小吃先后在第六届深圳文博会和第五届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进行展销,誉满海内外。在继续做强臊子面特色的基础上,引导民俗接待户发掘民俗资源,积极开展以西府曲子、皮影、社火为内容的民俗展演活动,深入开发脸谱、剪纸、刺绣、布艺等民间艺术品,丰富园区民俗文化内涵,打响了“陕西民俗第一村”品牌。雍川镇小营村利用非遗资源优势,加快空心挂面的开发利用,已经发展成为有名的空心挂面生产基地,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使这一产业成为推动岐山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困境和问题不容忽视  我县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与抢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我县非遗保护工作面临困境和存在问题亦不容忽视:  其一,非遗项目消亡加速。我县在普查中虽然完成非遗登记项目119项,但真正得到传承保护的为数不多。一些民间艺术独门绝活和一些传统技艺,随着非遗社会生存基础的日渐狭窄和传承人的相继离世,逐渐走向衰败和面临灭绝。  其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资金扶持、宣传力度均不到位。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仅限于文化部门单打独斗,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由于我县非遗项目多,普遍缺乏经费保障,非遗保护的设备和设施也较为落后,使一些保护工作举步维艰。  其三,传承保护人才极度缺乏。非遗保护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而我县现有的保护工作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承担繁重的保护工作任务。不少身怀精湛技艺的老艺人也已屈指可数,且不少或风烛残年,或生活困难,再加上缺乏传承基地、传承点和传承的弟子,使传授和学艺均难以为继。皮影艺人王云飞愿意无偿让人把他脑子中熟记的近百本戏以文字记载下来,但至今难以找到合适的人员。                         保护传承利用任重道远  针对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现状,参与调研的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夯实一个基础。要把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作为搞好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好。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把非遗保护工作放在打造凤鸣文化旅游名镇、提升县域软实力的战略高度,以及延续和保持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和民族基因的历史高度来考量和认识,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提升县境文化品位,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众凝聚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传承民族基因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担负起历史责任,像保护文物一样,保留我们这个民族的记忆特征,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要重视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以及在高速路口竖立臊子面的大型宣传牌等措施进行对外对内的广泛宣传。通过对外宣传,不断提升我县非遗项目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通过对内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同时,树立起支持和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努力形成一种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二,完善一套机制。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政府应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制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非遗保护的协调和管理。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鼓励传承人讲习、带徒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艺术传承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建立队伍培养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普查培训班、推荐专业骨干外出学习,建立一支非遗保护工作人才队伍。要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鼓励和吸收热心非遗保护的志愿者参与非遗调查和保护工作,特别要有效发挥“五老”(即老艺人、老教师、老专家、老干部和老村民)及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四是建立动态性整体保护的机制。研究探索对我县传统文化生态保护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西岐民俗村作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已上报待批外,要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被省上列入保护示范基地。并可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村落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  第三,提供一个保障。要把提供必要的资金作为搞好非遗保护工作的保障。建议县政府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切实加大投入,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照省、市分别对传承人每年给予4000元、2000元的补贴办法,县财政应对县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给予相应的补贴。要借鉴凤翔县对六营泥塑每年都予以资金扶助的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创设我县非遗保护基金,以用于抢救濒临灭绝的诸如皮影、剪纸、马勺脸谱、岐山曲子等非遗项目,奖励传承成效突出的艺人,并为部分家庭困难的传承人缴纳社保和医保,为其搞好传习创造必要的条件。亦可通过捐助、赞助等形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工作。  第四,搞好一个结合。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充分开发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努力把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融入到文化产业之中,继锣鼓、臊子面、挂面之后,不断开发新的产业。职能部门要积极挖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为县政府提供详实的资料,以便找准市场切入点,力争做大做强几个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文化产业项目,为打造文化旅游名县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