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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持续开展“稳增长·委员在
6月6日,县政协主席刘玉广带领县政协办、县工信局负责同志,先后深入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岐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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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启动“稳增长·委员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特别是企业界委员在经济发展中的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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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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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对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造就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机制、重宣传、抓整治、促防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相互协调配合,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但受社会、家庭、学校教育和青少年自身不良思想因素影响,一些缺失家庭教育的青少年、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单亲家庭的子女、孤儿、服刑人员子女、社会闲散少年、无业青年、农村留守少年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持续偏高。据统计,2009年我县35周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441人,占违法犯罪总人数的60.4%。2010年我县35周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374人,占违法犯罪总人数的51%。2011年1—6月份我县35周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170人,占违法犯罪总人数的79%,比率较前两年明显上升。违法犯罪类型主要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吸毒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例逐年上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各界要切实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各方紧密配合,做好预防工作。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有17个成员单位,这些部门要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社区居委会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商定工作措施,切实加以落实。要总结推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经验,表彰先进典型。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2、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教师、家长及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能部门和学校、家庭要坚持经常对青少年进行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净化社会环境,不断铲除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巩固和深化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和拓展素质教育工作。针对绝大部分未成年人集中在学校的实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起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4、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建设,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建设及管理,把青少年的空余时间吸引到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中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黑网吧”,对个别纵容、留滞、教唆、甚至胁迫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事人要坚决依法打击,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