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政协“给力”土地流转工作
日期:2011-07-22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近日,岐山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凤鸣镇太子、南郭等村,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委员们针对存在的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理解存在误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流转规模小,范围窄,区域性差异大;流转合同、流转程序不规范,群众维权年度较大;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健全,工作平台尚未完全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不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五条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土地流转。全县上下要把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委党校和农业部门要举办镇村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人员培训班,让基层干部掌握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愿意,把握政策原则,严格流转程序。要及时总结推广土地流转、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现身说法,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规模效益,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二要培育经营主体,促进规模流转。农业部门要主动争取省市农业投资项目,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使转出方和转入方利益共赢。要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农业项目,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将农户联结起来,将零星的、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或向龙头企业流转,发挥土地规模效益。要支持种植大户扩大经营规模,大力建设农业示范园,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土地向产业集中,使土地效益最大化。三要倾斜扶持政策,加快流转步伐。对种植大户、带动力比较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除了保证国家补贴政策兑现外,在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应优先考虑并给以政策倾斜。在新打机井、机井配套维修、渠道建设上也应予以倾斜。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农户较多、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农业企业,可按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待。引导动员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解决规模经营资金不足问题。要建立土地流转补贴专项资金,对土地被全部租用、且不能从事其它生产的你户每人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或由政府代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自筹部分。通过各项政策的综合作用,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四要完善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使其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信息沟通、价格评估、合同签订以及流转纠纷调解等优质服务;及时确立土地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形式,明确流转程序,规范和完善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建立土地流转档案,重点对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五要健全服务平台,推动土地流转。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由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土地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鼓励有一定实力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组建土地流转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创新流转机制。要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引导更多的农村闲置土地流向股份制经营,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