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政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日期:2011-07-22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为了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稳步发展,近日,岐山县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县文化广电局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座谈会,对岐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缺乏保护意识、协调机制、传承体系和经费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保护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结合“文化遗产日”,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有声势、有影响、有深度的宣传活动,不断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二要坚持保护抢救与传承发展利用并重。保护和抢救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续的基础,丝毫不能懈怠。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努力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融入到文化产业之中,使之成为我县特色文化产业的宝贵资源和重要支柱。三要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并重。把一些遗产保护和传承下去,除了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外,应积极鼓励个人和社团参与保护工作。建立协调有效的领导机制,重视专家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四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发挥专家作用和民族传统节日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五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制定详尽的保护规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制建设。六要构建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设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