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双月协商 意见建议书
日期:2019-02-03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为进一步探索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建设实力品位幸福岐山。根据县政府、县政协双月协商议政工作安排,县政协组织相关力量先后两次深入全县9个镇及部分专业合作社,通过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25日,县政协召开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双月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双月协商意见。

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多数农村妇女迫于赡养老人、抚育孩子和从事农业生产而留守在家,其自身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解决好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幸福指数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据统计,目前,我县总人口48万,其中女性总人口23万,占总人口的47.9%;农村妇女总数87826人,其中农村留守妇女总数17450人,占农村妇女人口总数的19.9%。

一是从年龄结构看20-35岁的5119人,36—50岁的10169人,50岁以上的2162人。二是从受教育情况看:小学文化程度的53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7882人,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4256人。三是从居住情况看:无子女的68人,子女不在身边的8199人,与老人、子女同住的9183人。四是从就业情况看:从事农业生产的11517人,在企业工作的2978人,自主创业的909人,无固定收入来源的2046人。五是从患病情况看:“两癌”患病妇女155人,其他患病妇女78人。

存在问题

1.经济压力大。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从事建筑、运输等技术含量要求不高而劳动强度相对较大的行业,工作环境较差,收入极不稳定,待遇整体偏低。同时,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相对偏低,思想观念陈旧,家庭束缚较大,专业技能欠缺,自身既无学历优势,又无能力优势,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只能依靠就近打工或从事种养殖来维持家庭最基本生活。

2.劳动强度大。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在家既要承担抚育孩子、赡养老人的重任,又要挑起家务劳动、农业生产的担子,已经由传统家庭中的“半边天”,转变成现代家庭中的“顶梁柱”,长期的体力劳动使农村留守妇女不堪重负。从社会保障来看,虽然大部门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卫计部门每年开展健康普查,但农村留守妇女普遍缺乏疾病预防保健意识,加之自身长期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愿或者害怕参加健康普查,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忧。

3.情感问题大。由于常年与丈夫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长期积累的感情压力无从宣泄,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对目前的婚姻状况表示担忧也很焦虑,感觉没有家庭应有的温馨感。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子女亲情缺位严重,家庭矛盾逐渐增多。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人口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治安防范力量相对减弱,治安隐患相对增加,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安全感大大降低。

4.社会圈子小。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农村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较为匮乏,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社会交际圈狭窄,主要以看电视、聊天、串门、跳广场舞来排忧解闷,部分留守妇女因精神空虚甚至染上了赌博等不良习气。

意见建议

1.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组织网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要充分认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纳入幸福岐山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工作逐步向常态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二要健全组织机构。各镇要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征程中的半边天作用,切实加强县、镇、村三级妇联组织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激发妇联干部工作热情。三要精准建档立卡。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库,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特别是贫困村的留守妇女逐户进行摸底排查,以镇为单位按照家庭状况、留守原因、困难状况、技能特长等分类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留死角,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针对性。

2.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就业渠道。一要持续抓好招商引资。要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重点围绕我县汽车、民俗食品、文化旅游、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利税贡献大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岐山,做大经济总量、做优经济质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近打工就业。二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投资小、见效快、活力强的巨大优势,积极落实中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形成“人回乡、钱回流、企回迁”的“雁归经济”效应,实现从打工致富到居家创业致富的转变,彻底解决“留守”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三要加速农村“三转”改革。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着力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产权置换、信用担保,提高农户入社率,扩大合作覆盖面,加快实现由独家独户的单一、分散经营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转变,带动更多的农村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实现离土不离家。四要支持自主创业。大力扶持农村留守妇女发展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手工艺品开发等致富产业,培养一批留守妇女致富能手和创业带头人,创建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留守妇女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留守妇女自立自强、创业致富的信心,积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技术服务,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在资金、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技能。一要送科技,提高农村留守妇女致富本领。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以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根据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灵活多样的培训课程,加大劳动技能培训频次,引导和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参加种植养殖、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实用技术培训,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致富能力。二要送法律,增强农村留守妇女自我维权意识。要结合“七五”普法,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律素养和自我维权意识,着力营造特色鲜明、覆盖广泛的法制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构建维权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权益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化平安岐山创建。三要送文化,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要结合“六美”乡村建设,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村留守妇女组建锣鼓队、腰鼓队、秧歌队、舞蹈队、自乐班等群众性文艺组织,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三八、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节日,广泛开展秦腔、锣鼓、广场舞、健身操、秧歌等各种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农村留守妇女自娱自乐,不断满足她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最大限度排解她们的内心压力。四要聚合力,构建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良好氛围。县妇联要当好妇女的“娘家人”,持续抓好“妇女之家”阵地建设,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架设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镇妇联、村妇代会的职能作用,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帮助、情绪疏导等服务,积极争取贫困妇女救助、维权救助等项目,持续开展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和特困妇女救助活动,要组织开展送医下乡、健康检查等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使农村留守妇女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五要强引领,深入推进传承弘扬工作向纵深开展。紧紧围绕八大工程,广泛开展“最美家庭”、“清风满家”、“好媳妇”等评比表彰活动,把讲仁义、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等核心思想理念和自强不息、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使传承周礼优秀文化成为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构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4.破除机制障碍,完善保障体系。一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合理配置师资力量,不断优化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切实解决因学生在外补课而给家庭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所遭受到的歧视,使农村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拥有平等的就学权利和环境,让农村留守儿童能更公平的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二要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合理设置农村幸福院,完善厨房、餐厅、洗浴、电视、棋牌等配套设施,把农村幸福院建设成集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机构,使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把更多的农村留守妇女从农村解放出来,实现家庭和睦、夫唱妇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