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9-02-03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按照县政协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先后深入全县9个镇,通过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日渐突出。调查显示,我县女性总人口23万,农村留守妇女17450人,占妇女总人数的7.5%,做好留守妇女工作已经成为影响全县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坚持“业务工作创品牌,社会工作抓活动,重点工作求突破,全面工作上水平”的思路,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抓活动,留守妇女工作实现新提升。以全县开展传承周礼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为契机,在广大留守妇女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了“最美庭院”评选活动,去年,召开了庆“三八”暨综合表彰大会,对100户“最美家庭”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积极开展巾帼志愿活动,深入镇、村、社区开展扶贫帮困、法律宣传、科技培训、健康检查等活动,为留守妇女生活带来帮助。

    2.助脱贫,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实现新跨越。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重点围绕农村留守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广搭平台,多方提升妇女创业就业技能水平,在故郡镇、益店镇、蔡家坡镇、青化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班6期,参训人数500人,提升了留守妇女专业技能水平。

3.重维权,维护留守妇女权益实现新成效。坚持信访维权与关爱救助并重,充分发挥妇联的“娘家人”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县妇联每年都积极开展“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了留守妇女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断完善妇女信访代理机制,健全了信访代理员队伍,持续关注侵害留守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困难问题

1.劳动强度高,身体健康受损。据统计,大约80%以上的留守妇女,留守原因是照料老人,教育与抚养孩子,同时还要进行农业生产,其辛苦程度远远超出了留守妇女的负荷,对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如青化镇个别留守妇女,由于长期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家庭负担,导致腰肌劳损等健康问题。

2.综合能力差,发展劲头较弱。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程度较低,没有受过相关的技能培训,生产生活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各类就业培训,导致外出务工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据统计,90%以上的留守妇女只能依靠就近打工或者种养殖业等收入维持基本生活,收入微薄,生活质量不高。部分留守妇女,外出打工没有技能,导致无法生存,一年后就回到了家中,继续依靠种植生活,丧失了发展的念头,不愿意再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也不愿意自主创业。如雍川镇,自主创业的留守妇女136人,仅占该镇留守妇女总数的5%。

3.倾诉渠道窄,文化生活匮乏。留守妇女生活范围小,交际面窄,长期积累的感情压力,没有合适的宣泄渠道对人倾述。留守妇女大部分忙于劳作,缺乏娱乐生活,主要靠看电视、打麻将、串门等获得精神满足,文化活动十分匮乏,导致精神世界空虚。如京当镇曾举办过广场舞比赛,虽然举办时反响热烈,但是活动之后部分留守妇女反映活动的热闹和平时的清冷反差太大,心理更加难以适应留守生活。

4.心理压力大,感情慰藉不够。大部分留守妇女的丈夫一年回家2-3次,有的过年才回一次家,还有的甚至几年都未回过家。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留守妇女缺乏感情慰藉,心理压力加大。如京当镇个别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不回家,后来由于夫妻长期分居,导致婚姻稳定受到了影响。留守妇女生活范围小,交际面窄,长期积累的感情压力,没有合适的宣泄渠道对人倾述,负面情绪无从发泄排解,极易导致心理问题。虽然开展了好媳妇的评选等活动,但是对留守妇女的关怀还是以经济关怀为主,对其人文关怀和感情关怀还不够。

5.家庭负担重,疏于子女教育。留守妇女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教育意识不强,且忙于家务劳动和农业生产,在子女的教育培养上大多是力不从心,只能听之任之,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和思想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部分留守妇女反映,由于无力照顾子女教育,导致了子女成绩落后,甚至染上不良习惯。

意见建议

1.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制度保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纳入全县整体工作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六美”乡村建设的生力军。二要健全组织机构。村、镇、县妇联组织要将有热情、有能力、有经验的优秀妇女吸纳到工作队伍中,形成县上有领导机构,各部门协作配合,镇村抓好工作落实的留守妇女工作三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确保留守妇女工作稳步推进。三要加强服务保障。要切实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逐户摸清情况、建立完善档案,针对留守妇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保障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教育培训、创业就业、就医保障等方面有硬性落实指标,推进农村留守妇女的服务工作。

2.加快经济建设,拓宽就业渠道。一要加快小城镇建设。利用蔡家坡国家新型城镇综合试点镇建设契机,辐射带动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步伐,重点发展名优杂粮、大棚西瓜、设施蔬菜和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打造具有区域性特色的产业品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近打工就业。二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树立“发展靠项目,投入靠招商”的意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在资金和政策支持方面向镇村倾斜,吸引项目在农村落户,生根发芽,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留守妇女收入来源。三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免费职业介绍、举办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等系列举措,积极为留守妇女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畅通就业信息,积极联系县域内企业,帮扶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3.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发展能力。一要加强技能培训。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围绕地域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各类知识、实用技术培训,如种养殖技能培训、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等,提高她们的致富能力,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二要积极帮扶创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有创业意愿、愿意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就业的留守妇女,积极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实施定向、定点、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帮助留守妇女顺利创业。

4.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关爱合力。一要营造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创业培训的宣传力度,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教育留守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妇女,维护留守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协作服务。医疗卫生、涉农、司法等部门要团结协作,发挥部门优势,大力实施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法律咨询服务、“两癌”普查等项目。县妇联要健全“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为妇女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帮助、信息服务、情绪疏导等服务,协调推动留守妇女发展,保障留守妇女卫生健康。三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有能力的企业、企业家、个体组织持续开展留守妇女关爱慰问行动,为留守妇女送医送药、送基本生活用品、送资金,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妇女,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使留守妇女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鼓励有留守妇女就业的企业,组织开展留守妇女亲人走进企业等各类活动,加强留守妇女和亲人的交流沟通。

5.发挥阵地作用,丰富文化生活一要强化阵地建设。继续拓展“妇女之家”创建,组织“留守妇女互助小组”,搭建留守妇女交流平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结对帮扶、邻里文明互助,在生活和生产中互助互信、遇见困难和问题相互倾诉和安慰,有不良情绪可以发泄和疏导,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的场所,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二要丰富文化生活。引导留守妇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选择正确的减压方式,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她们组建腰鼓队、健身队、合唱队、广场舞队等留守妇女文艺队,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重点要组织好具有趣味性的小活动,如趣味问答、技能比拼等竞赛,丰富妇女的夜间生活。三要开展评比表彰。要继续开展“最美家庭”“清风满家”等评比表彰活动,为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树立目标,号召留守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风貌,引导留守妇女共同构建健康舒适、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人文关怀

6.满足自身需求,加强感情关怀。一要提升自身精神面貌。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大讲堂、留守妇女专题讲座、咨询活动、亲子活动等,满足留守妇女对必要的法律、安全自护、健康生活和教育子女的知识需求,提升她们的科学理念和能力,充实留守妇女的精神,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和监护能力,使她们成为有素质、能担当的好家长、好妻子、好儿媳。二要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要抓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学习环境和体育娱乐场所,合理配置师资力量,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提高新农合新型农村医疗条件和报销比例,让留守老人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轻留守妇女家庭负担。三要加强家庭感情关怀。要加强对留守妇女公公婆婆的宣传教育,让他们理解留守妇女的困难,更加疼爱留守妇女;加强对留守妇女子女的德育教育,让他们理解母亲的辛勤,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让留守妇女的日常生活充满温暖;县妇联要牵线搭桥,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在“妇女之家”安装免费WIFI,为留守妇女和丈夫视频聊天等提供便利,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留守妇女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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