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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持续开展“稳增长·委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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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启动“稳增长·委员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特别是企业界委员在经济发展中的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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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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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家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以改善我国人口结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虽然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热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还是短板,现有托育机构也良莠不齐,投入不足,缺乏规范管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甚少。在越来越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许多年轻家长会为孩子的学前教育“头痛”,幼儿托育“入园难入园贵”成为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影响了优化生育政策的实施,加重了社会和家庭照料幼儿的负担。
为此建议:
1、多元增加幼儿托育资源供给。幼儿园是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把托育机构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政府主导,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人口数量分布,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托育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行业,在社区、新建小区优先规划建设婴幼儿托育场所,逐步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托育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高中低收入家庭幼儿入园需求。
2、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数据显示,在全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仅占1.2%至1.3%,幼儿托育少之又少,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必需重视幼儿托育,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起公共财政对幼儿托育机构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基本建设投入机制。要制定奖励制度,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民办学校规范化办园,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或按照生均数额补贴等方式,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3、加大规范扶持引导力度。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做好规范引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等工作。出台托育行业的规范政策标准,建立对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审批制度,制定各种等级幼儿园的办园成本以及建议收费标准,完善常态化监管、动态评估和处罚惩戒等制度和机制。定期对托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落实。对违规经营且无法通过整改达到相关标准的非法托育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整改后达标的,允许审批运营,有序引导幼儿托育行业良性发展。
4、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准入、考核、奖惩和淘汰制度,制定从业人员招录、培训计划,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成长服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职、高职院校设立婴幼儿护理、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从而推动幼儿托育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